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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合工业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俄语区域产品认证专家
半面罩/四分之一面罩的气流阻力在吸入时不应超过 200 Pa,当暴露于 25 循环/分钟(2.0 分米/冲程)的脉动气流或以一定速度的恒定气流时,在呼气时不应超过 300 Pa速率为 160 分米/分钟;
吸气和呼气阀的设计应排除吸气循环中的呼气阀或呼气循环中的吸气阀的功能;
必须保护呼气阀免受灰尘和机械损坏;
在制造商规定的呼吸防护设备保质期内,呼气阀必须保持运行;
气溶胶过滤器对30dm/min速度下恒定气流的初始阻力,低、中、高效产品分别不应超过60Pa、70Pa和120Pa;
对于低、中、高效过滤器,在空气流速为 95 dm3 / min 时,两种测试物质(具有液体和固体分散相)的渗透系数分别不应超过 20%、6% 和 0.05%;
低、中、高效产品以95dm3/min的恒定空气流量对过滤器进行除尘后,吸气和呼气时的气流阻力分别不超过400Pa、500Pa和700Pa;
12) 关于使用绝缘面罩过滤个人呼吸防护的防毒面具,除本段第 7-9 款的要求外:
半面罩(四分之一面罩)产品的六氟化硫受试物面下吸力系数不超过2%,带吹嘴的产品不超过1%,带面罩的产品不超过0.05%;
具有绝缘面部的个人呼吸防护用防毒面具过滤装置所用面部部件的要求,除吸力系数外,与气溶胶个人呼吸防护设备的面部部件要求相似;
气体过滤器根据危险和有害物质的蒸气和气体及其浓度分为品牌和效率等级,它们提供保护:
A级——用于防止沸点超过65°C的有机气体和蒸汽;
B 级——用于防护无机气体和蒸汽,但制造商必须指定的一氧化碳和其他物质除外;
E级——防止二氧化硫和其他酸性气体和蒸气;
K级——用于防止氨及其有机衍生物;
AX级——用于防护沸点不超过65°C的有机气体和蒸汽;
SX 级 - 用于防止一氧化碳 (CO) 和其他未在其他等级中命名的气体和蒸汽;
等级 НgР3 - 用于防止汞蒸气;
NOР3 级 - 用于防止氮氧化物;
НgР3 和 NOР3 品牌的过滤器只应具有高效率;
对于低、中、高效过滤器,气体过滤器对30dm/min气流的初始阻力分别不应超过100Pa、140Pa和160Pa;
13) 关于带有绝缘面部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的气体和气溶胶(组合)过滤装置,除本条第 7-9 款的要求外:
用于呼吸系统个人防护设备的指定类型的面部部件的要求与用于呼吸系统个人防护的防毒面具的面部部件的要求相似;
气体-气溶胶(组合)过滤器应根据气溶胶、蒸气和有害和有害物质的气体及其浓度细分为品牌和效率等级,它们提供类似于气体过滤器的保护;
低、中、高效产品组合过滤器在30dm/min下对气流的初始阻力分别不超过220Pa、260Pa和280Pa;低、中、高效产品分别为 820 Pa、980 Pa 和 1060 Pa,95 dm/min。 AX、SX、NOP3、HgP3级组合过滤器对气流的初始阻力在30分米/分时不应超过260帕,在95分米/分时不应超过980帕;
过滤器对95dm3/min除尘后气流的阻力,低效产品不超过900Pa,中高效产品不超过1060Pa;
受试物渗透系数低效产品为5%,中高效产品为2%;
14) 关于过滤自救器以及除本段第 7-9 款的要求外:
通用过滤器自救器必须在相对湿度高达 98% 的情况下为呼吸系统、眼睛和人体头部的皮肤提供保护,免受各种性质的气溶胶、危险化学品的蒸气和气体的侵害,至少有 4 组对应过滤器品牌( A、B、E、K) 本款第 12 小段规定的;
特殊过滤自救器必须保护人体的呼吸或呼吸器官、眼睛和皮肤免受一种或多种有害因素(物质)的影响;
试验物质通过通用过滤自救器的渗透系数应分别不超过2%、1%和0.01%,分别代表低、中、高效自救器;
供试品(具有液体或固体分散相)进入呼吸区和过滤自救器眼区的吸力系数分别不应超过 6%、2% 和 1%,对于低、中高效和供试品——六氟化硫,低效产品不应超过2%,中效产品不应超过1%,高效产品不应超过0.1%;
在过滤式自救器中,在95dm/min的空气流速下,吸气时呼吸阻力不超过800Pa,呼气时不超过300Pa;
吸入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不应超过2%;
过滤自救器投入运行的时间不应超过60秒;
在整个保护行动期间,过滤自救器的舷窗不应扭曲能见度和起雾;
过滤自救器的重量不得超过1公斤;
15) 关于过滤火灾中使用的自救器:
自救过滤器的保护作用时间在接触以下物质时至少应为15分钟:
一氧化碳;
氯化氢;
氰化氢;
丙烯醛;
火灾中使用的过滤自救器为一次性产品,不允许重复使用;
两种待测物质(液体和固体分散相)进入过滤自救器面罩空间的吸力系数应不大于2%;
用于火灾、30 dm/min 肺通气或 95 dm/min 恒定气流呼吸的过滤自救器的阻力应为:
吸气时 - 不超过 800 Pa;
呼气时 - 不超过 300 Pa;
吸入过程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应不超过 3% (vol.),平均值 - 不超过 1.5% (vol.);
火灾中使用的过滤自救器的质量不应超过1公斤;
过滤自救器必须大小相同;
火灾用过滤自救器的佩戴和操作时间不应超过60秒;
火灾中使用的过滤自救器必须完全覆盖人的头部;
在火灾中使用的过滤自救器必须在以下情况下保持运行:
以 2-3 Hz 的频率承受 3 g(g - 重力加速度)的过载振动负载(60 ± 1)分钟;
装在箱子(袋子)中,从 1.5 m 的高度跌落到平坦的混凝土表面上;
暴露于温度(50±3)°C 24 小时;
暴露于温度 (35±2)°C,相对湿度为 (90±5)% 的环境中 24 小时;
在温度为200°C的环境中停留(60±5)s;
暴露于明火温度 (800 ± 50) °C 下 (5.0 ± 0.2) s;
火灾中使用的过滤式自救器的包装或箱(袋)标记必须包含火灾中使用的过滤式自救器的用途信息;
16) 本段第 7-15 小段、操作文件和(或)产品包装上规定的呼吸器官过滤个人防护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标明提供保护的物质类型, 他们的浓度、保护系数、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呼吸器官的特征,由于使用者的年龄和他们的面相特征(头部大小、面部和颈部的几何参数、是否有胡须、胡须、长发, 眼镜和面部缺陷);
17)关于特殊防护服和过滤防护服,以及化学因素手的个人防护装备:
防酸专用服装及其制造材料必须防酸防酸,并在洗涤或干洗 5 次后仍能保持防酸性能,材料受酸影响的强度损失不得超过 15%;
防碱专用服装及其制造材料必须具有碱渗透性,具体取决于已建立的组,并在 5 次洗涤或干洗后保持碱防护性能,暴露于碱中的材料强度损失不应超过 15 %;
防油和油产品的特殊服装及其制造材料必须是防油和防油的,在 5 次洗涤或干洗后仍保持防油性能,材料因油和油产品的影响而失去强度不得超过 15%;
防护过滤服必须提供对气体、蒸汽、制造商指定的化学品气溶胶的防护;在 6 次或更多次洗涤、干洗、中和(脱气)后,在 12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运行中保持保护性能;必须与RPE、手脚PPE结合,其设计必须保证产品的密封性(完全覆盖皮肤);外部环境的空气必须通过一袋防护过滤服材料过滤进入防护服下的空间;当工作区域的空气中存在过量的 MPC 物质时,它必须在“密封”位置操作;如果有害和(或)有害物质的浓度不超过允许水平,则以减压形式运行——在“准备”位置,过滤防护服的质量不应超过3.8公斤;
化学因素手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防水,酸碱渗透率不得超过1.0个单位;
18) 制造商在特殊防护服、过滤防护服和化学因素手部防护的操作文件中必须注明防护作用的时间和使用条件(目的);